【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为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明确重点区环境管理要求,部生态环境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推动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为目标,按照“保护优先、问题导向、精准防治、闭环管理”原则,构建涵盖监测网络建设、管理目标制定、环境风险分析、分类分级管控及成效评估的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到 2028 年,重点区环境管理体系初步形成,监测网络基本建成,首轮环境管理名单形成,环境风险得到初步管控。到 2030 年,环境管理体系全面建成,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二、建立监测网络统
筹建立监测网络。
各省(区、市)应按照国家统一技术要求,协同guojia级及以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等工作,衔接现有监测井,充分考虑五级地下水资源分区,针对保护类、管控类区域不同特点,科学布设区域和污染源监测点位,统筹建设重点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
强化运维与数据应用。
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组织建立监测网络运维管理制度,明确各监测井权属,落实运维责任部门及运维要求,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限与频次将监测井信息和监测数据报送至全国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加强监测数据汇总分析,深化数据集成应用。原则上,应每五年组织评估一次监测网络,结合重点区环境管理的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监测点位、频次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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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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