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用于测定血小板计数的血细胞计数仪的标定,也可用于对血小板计数的血细胞计数仪法和光学显微镜直接计数法进行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用悬浮聚合法制备<20微米的聚苯乙烯—二乙烯苯乳胶微粒,分离出2.2µm乳胶微粒,然后配制成所需浓度的血小板乳胶微粒悬浮液,在洁净条件下分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扫描电子显微镜结合图像分析法进行定值,定值结果可溯源至国家长度基准。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定值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其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粒径定值结果:
| 数量中值粒径 | 数量均值粒径 | 不确定度,k=2 | 变异系数 | 
| 2.2µm | 2.2µm | 0.2µm | 3.5% | 
浓度定值结果:
| 样品批号 | 标准值 (109个/L) | 不确定度,k=2 (109个/L) | 变异系数 (%) | 
| 以证书为准 | 以证书为准 | 以证书为准 | 以证书为准 | 
技术参数
成分:聚苯乙烯 二乙烯苯 (PS-DVB)
密度:1.05g/cm3
折射率:1.59@589nm (25℃)
添加剂:微量表面活性剂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对该标准物质样品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表明标准物质的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用洁净的西林瓶包装,每瓶≥1.5mL。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于干净的环境中室温避光保存。使用前要将样品充分分散均匀(如在超声浴中处理2~5min后摇100次以上)。
六、 安全警示
本标准物质中含少量防腐剂,切勿入口。

 













 
 





 海岸鸿蒙30µm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
海岸鸿蒙30µm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
 海岸鸿蒙80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海岸鸿蒙80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海岸鸿蒙700nm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颗
海岸鸿蒙700nm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颗
 海岸鸿蒙 颗粒 500nm微粒粒度标准物
海岸鸿蒙 颗粒 500nm微粒粒度标准物
 海岸鸿蒙 2μmPM2.5监测仪检定用标
海岸鸿蒙 2μmPM2.5监测仪检定用标
 海岸鸿蒙5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海岸鸿蒙5µm乳胶微粒粒度标准物质 
 气溶胶发生器PM2.5的检定/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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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岸鸿蒙 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
海岸鸿蒙 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
 海岸鸿蒙 血小板乳胶微粒标准物质
海岸鸿蒙 血小板乳胶微粒标准物质 
 海岸鸿蒙1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
海岸鸿蒙160µm可见异物微粒标准物










 
                            

 鲁公网安备37021402001368号
鲁公网安备37021402001368号